⒈ 古谓社稷之神。
⒉ 古谓土地神的神主。
⒈ 古谓社稷之神。
引《管子·侈靡》:“夫事左中国之人,观危国过君而弋其能者,岂不几於危社主哉!”
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於 杜 亳 有三社主之祠、 寿星祠。”
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秦 巫,祠社主、 巫保、族纍 之属; 荆 巫,祠 堂下、巫先、司命、施糜 之属。”
司马贞 索隐:“社主,即上文三社主也。”
⒉ 古谓土地神的神主。
引清 王鸣盛 《蛾术编·说制七·社主》:“《淮南·齐俗训》云:‘ 有虞氏 社用土, 夏后氏 社用松, 殷 人社用石, 周 人社用栗’,《五经异义》云‘《论语》“夏后氏 以松, 殷 人以柏, 周 人以栗”
,谓社主也。’”按,《淮南子·齐俗训》“殷 人之礼其社用石” 高诱 注:“以石为社主也。”
“社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shè]

| 汉字 | 社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shè] |
| 注音 | ㄕㄜˋ |
| 部首 | [礻] 示字旁 |
| 笔画 | 总笔画:7 部外:3 |
| 异体字 | 䄕 土 ???? ???? ???? ???? ???? 社 |
| 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793E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pyfg 仓颉:ifg 郑码:wsb 四角:34210 |
| 笔顺编码 | 4524121 |
| 笔顺笔画 | 丶フ丨丶一丨一 |
| 笔顺名称 | 点 横撇/横钩 竖 点 横 竖 横 |
1.某些集体组织:诗社。报社。通讯社。合作社。集会结社。
2.某些服务性单位:茶社。旅社。旅行社。
3.古代把土神和祭土神的地方、日子和祭礼都叫社:春社。秋社。社日。社稷。
4.姓。
基本字义
社
shè ㄕㄜˋ
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、日子以及祭礼:春社。秋社。社日。社稷(“社”是土神,“稷”是谷神,古代君主都祭社稷,后用以借指国家)。团体或机构:报社。结社。英语 god of the soil and altars to him; group of families; company, society
德语 Gesellschaft (S),Vereinigung, Verein (S)
“主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zhǔ]

| 汉字 | 主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zhǔ] |
| 注音 | ㄓㄨˇ |
| 部首 | [丶] 点 |
| 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4 |
| 异体字 | 炷 |
| 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3B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ygd 仓颉:yg 郑码:scvv 四角:00104 |
| 笔顺编码 | 41121 |
| 笔顺笔画 | 丶一一丨一 |
| 笔顺名称 | 点 横 横 竖 横 |
1.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2.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3.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4.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5.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
6.预示:早霞主雨。
7.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8.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9.姓。
基本字义
主
zhǔ ㄓㄨˇ
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预示:早霞主雨。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姓。英语 master, chief owner; host; lord
德语 Eigentümer, Meister, Her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