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决策。
⒈ 犹决策。
引《宋史·奸臣传·秦桧》:“﹝ 绍兴 ﹞五年, 金 主既死, 挞懒 主议,卒成其和。”
《宋史·奸臣传·秦桧》:“前日国是,初无主议。事有小变,则更用他相,后来者未必贤,而排黜异党,纷纷累月不能定。”
⒈ 决策、主张。
引《永乐大典戏文三种·宦门子弟错立身·第一四出》:「怎知道,今日做夫妻,谢得恩官做主议。」
“主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zhǔ]

| 汉字 | 主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zhǔ] |
| 注音 | ㄓㄨˇ |
| 部首 | [丶] 点 |
| 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4 |
| 异体字 | 炷 |
| 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3B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ygd 仓颉:yg 郑码:scvv 四角:00104 |
| 笔顺编码 | 41121 |
| 笔顺笔画 | 丶一一丨一 |
| 笔顺名称 | 点 横 横 竖 横 |
1.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2.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3.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4.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5.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
6.预示:早霞主雨。
7.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8.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9.姓。
基本字义
主
zhǔ ㄓㄨˇ
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预示:早霞主雨。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姓。英语 master, chief owner; host; lord
德语 Eigentümer, Meister, Herr
“议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yì]

| 汉字 | 议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yì] |
| 注音 | ㄧˋ |
| 部首 | [讠] 言字旁 |
| 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3 |
| 异体字 | 議 ???? |
| 字形结构 | 左右结构 |
| 繁体字形 | 議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8BAE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yyqy|yyry 仓颉:ivik 郑码:ssos 四角:34703 |
| 笔顺编码 | 45434 |
| 笔顺笔画 | 丶フ丶ノ丶 |
| 笔顺名称 | 点 横折提 点 撇 捺 |
1.讨论;商量:自报公议。
2.意见:建议。提议。
3.评论:物议。无可非议。
基本字义
议
(議)
yì ㄧˋ
意见,言论:议论。提议。建议。讨论,商量:商议。会议。协议。议案。议决。议价。评论是非,多指责备:非议。恐招物议。旧时文体的一种,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:奏议。驳议。英语 consult, talk over, discuss
德语 Meinung, Ansicht ,diskutieren, debattieren (V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