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掌册籍。
⒉ 早已定居的住户。
⒈ 主掌册籍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徵梦·甲戌状元》:“﹝ 杏源 ﹞云顷梦为 都城隍 摄去,大怒见詰,汝何人,敢以淫媟事上瀆。亟呼主籍者检其禄,则註定甲戌科状元,官至吏部左侍郎,年七十九岁。”
⒉ 早已定居的住户。
引陶成章 《浙案纪略·濮振声传》:“该地居民遂分为三种状态,其第一种曰主籍,係军兴前之旧居,俗称曰老百姓。”
“主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zhǔ]

| 汉字 | 主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zhǔ] |
| 注音 | ㄓㄨˇ |
| 部首 | [丶] 点 |
| 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4 |
| 异体字 | 炷 |
| 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3B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ygd 仓颉:yg 郑码:scvv 四角:00104 |
| 笔顺编码 | 41121 |
| 笔顺笔画 | 丶一一丨一 |
| 笔顺名称 | 点 横 横 竖 横 |
1.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2.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3.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4.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5.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
6.预示:早霞主雨。
7.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8.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9.姓。
基本字义
主
zhǔ ㄓㄨˇ
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预示:早霞主雨。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姓。英语 master, chief owner; host; lord
德语 Eigentümer, Meister, Herr
“籍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jí]

| 汉字 | 籍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jí] |
| 注音 | ㄐㄧˊ |
| 部首 | [竹] 竹字旁 |
| 笔画 | 总笔画:20 部外:14 |
| 异体字 | ???? |
| 字形结构 | 上下结构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7C4D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tdij|tfsj 仓颉:hqda 郑码:mcek 四角:88961 |
| 笔顺编码 | 31431411123412212511 |
| 笔顺笔画 | ノ一丶ノ一丶一一一丨ノ丶一丨丨一丨フ一一 |
| 笔顺名称 | 撇 横 点 撇 横 点 横 横 横 竖 撇 点 横 竖 竖 横 竖 横折 横 横 |
1.书;书册:古籍。经籍。
2.登记隶属关系的册簿。引申指隶属关系:国籍。党籍。户籍。
3.祖居或本人出生的地方:原籍。祖籍。
基本字义
籍
jí ㄐㄧˊ
书,书册:古籍。书籍。经籍。典籍。 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籍贯。户籍。国籍。学籍。 登记:籍没(mò)。籍吏民。 征收:籍田。 〔籍籍〕❶形容纷扰很大;❷形容名声很大;❸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 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英语 record, register, list; census
德语 Heimatort (S),Rekord (S),Rekordmarke (S),registrieren (V),Ji (Eig, Fam),Staatsbürgerschaft; Staatsangehörigkeit, Abstammung, Herkunft ; Urspru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