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丧礼,人死后,立一木牌,上写死者衔名。用墨笔先写作“×××之神王”,然后于出殡之前请有名望者用朱笔在“王”字上加点成为“主”字,谓之“题主”。亦称“点主”。
⒈ 旧丧礼,人死后,立一木牌,上写死者衔名。用墨笔先写作“×××之神王”,然后于出殡之前请有名望者用朱笔在“王”字上加点成为“主”字,谓之“题主”。亦称“点主”。
引明 汤显祖 《牡丹亭·秘议》:“[生]好一座宝殿哩。怎生左边这牌位上写着‘杜小姐神王’,是那位女王?[净]是没有题主哩。”
清 阮葵生 《茶馀客话》卷五:“丧家十二禁……九请贵客题主。”
周振鹤 《苏州风俗·婚丧礼俗·凶礼》:“七、题主:出殡之前日……亡者神主,必请当道之显者题主。仪仗恭迎,别辟一室,灯彩摇红,孝子吉服迎叙。既而主题者升堂,南面而坐,红烛高烧;孝主捧主跪请;左右襄笔去亟递笔;鸣炮,奏乐。点毕,孝子跪谢。”
⒈ 丧家请人在木主上题署死者的衔名。
引《大清通礼·卷五〇·品官丧·祀土神题主》:「择宗亲善书者一人题主,……题主者盥,就位,书:『某封谥某官显考某公』。」
“题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tí]

| 汉字 | 题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tí] |
| 注音 | ㄊㄧˊ |
| 部首 | [页] 页字旁 |
| 笔画 | 总笔画:15 部外:9 |
| 异体字 | 題 ???? ???? |
| 字形结构 | 半包围结构 |
| 繁体字形 | 題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9898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jghm 仓颉:aombo 郑码:kaig 四角:61808 |
| 笔顺编码 | 251112134132534 |
| 笔顺笔画 | 丨フ一一一丨一ノ丶一ノ丨フノ丶 |
| 笔顺名称 | 竖 横折 横 横 横 竖 横 撇 捺 横 撇 竖 横折 撇 点 |
1.题目:命题。练习题。文不对题。出了五道题。
2.写上;签上:题诗。题字。题名。
3.姓。
题
(題)
tí ㄊㄧˊ
写作或讲演内容的总名目:题目。主题。话题。题材。题旨。 练习或考试时要求解答的问题:试题。问答题。 写上,签署:题名。题字。题壁。题诗。题辞。题跋。 姓。英语 forehead; title, headline; theme
德语 Thema; Titel (S),aufschreiben; eintragen (V)
“主”字共有1个读音: [zhǔ]

| 汉字 | 主 |
|---|---|
| 读音 | [zhǔ] |
| 注音 | ㄓㄨˇ |
| 部首 | [丶] 点 |
| 笔画 | 总笔画:5 部外:4 |
| 异体字 | 炷 |
| 字形结构 | 独体字 |
| 统一编码 | 基本区 U+4E3B |
| 其它编码 | 五笔:ygd 仓颉:yg 郑码:scvv 四角:00104 |
| 笔顺编码 | 41121 |
| 笔顺笔画 | 丶一一丨一 |
| 笔顺名称 | 点 横 横 竖 横 |
1.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2.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3.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4.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5.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
6.预示:早霞主雨。
7.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8.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9.姓。
基本字义
主
zhǔ ㄓㄨˇ
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预示:早霞主雨。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姓。英语 master, chief owner; host; lord
德语 Eigentümer, Meister, Herr